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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凱基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愛,從小學起」 學生助學金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12年2月10日府教學字第1120037679號函辦理。
二、申請對象:凡國小學校112學年度在學學生,因家庭經濟困境、無力負擔教育學習費用等之經濟弱勢學生,每校可申請名額四名(同戶家庭申請一名)。
三、申請期間:自112年3月1日起至112年4月15日止。
四、補助金額:
(一)「清寒助學金」:每名學生每學年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萬8,000元,統一由校方按期核發-上下學期開學各補助3,000元(不含當月教育生活補助1,000元),優先繳納學校相關費用;另每月教育生活補助1,000元,共十二月。
(二)「特殊才藝助學金」:每名學生每學年補助1萬元,審核通過後一次核發。申請者須具備「清寒助學金」之申請資格,且另具特殊才藝(文學、音樂、美術、語言、體育、科技等)。每校限申請一名。
五、申請方式:
(一)申請資格
1、符合經濟弱勢條件、具特殊才藝之學生。
2、特殊才藝(文學、音樂、美術、語言、體育、科技等)需曾獲個人校際以上比賽前三名(不包含校內比賽),或經政府單位(含立案機構)鑑定之資賦優異者。
(二)申請程序:
1、凡申請「清寒助學金」者,由各校依補助急迫性,由1至4進行排序(1代表急迫性高、4代表急迫性最低),填入「申請個案彙整排序表」,亦即每校名額申請限申請4名。
2、申請清寒助學金且同時申請「特殊才藝助學金」者(含每校4名內),須一併檢附個人特殊才藝所需文件(如獎狀或成績單或資格鑑定等),每校名額限1名。
六、請於申請截止日前備妥申請資料,郵寄至「財團法人凱基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張麗馨小姐」收(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明水路700號,聯絡電話:02-7702-9922)
七、審核方式:由該基金會依各校推薦名單進行審查,通過後由學校統一核發助學金。經該會審核未通過者,相關資料將寄回原申請學校。
八、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洽該基金會聯絡人張麗馨小姐,聯絡電話:02-7702-9922。
職稱發佈人: 獎助學金 吳瑞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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