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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玉發光-103年藝術行銷活動」

說明:
一、依據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103年4月7日竹美推字第1033000458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藝術創作、扶植潛力藝術家並促進藝術收藏風氣,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特辦理旨揭活動,該活動於本(103)年度4月1日至5月31日辦理徵件,徵件對象為全國學生及愛好繪畫創作者,相關資訊如下:
(一)組別: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
(二)類別:國畫類、西畫類。
(三)獎勵:各組錄取璞玉首獎1名、特優2名、優等3名、佳作5-7名、入選8-12名,得獎者可獲獎狀、畫冊、獎品,優等獎以上另頒發獎金。
(四)推廣行銷:得獎作品將以展覽、拍賣會、公共空間展售等方式免費推廣行銷。
三、本案簡章及報名表如附件,詳細資訊亦可至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網站http://www.nhclac.gov.tw 查詢(洽詢電話:03-5263176轉203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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