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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我是兒童 我有權利」兒童權利公約頒布30周年主題特展

(一) 展覽時間:108年11月20日至109年5月3日。
(二) 展覽地點:國家人權博物館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
(三) 展覽內容:展示兒童權利從忽視到關注的推動過程,從波蘭的兒童權利之父─柯札克為起點,認識兒童人權的核心精神與內容,並從國際間的兒童權利演進歷程,反思臺灣過去歷史上,許多未滿18歲的兒少們遭受人權迫害的狀況,喚起大眾對於兒童人權的重視。並藉由看見兒童力的國內外案例,深刻認識兒童不僅是受保護對象,更是權利主體,具有參與社會的積極性角色。以嶄新的多媒體互動展示手法,並且特別邀請16位插畫家繪製兒童權利插畫,讓觀展者從平易近人的語彙及參與式的觀展體驗中,深刻思考兒童權利的重要性與價值。
(四) 開放時間:週二至週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中午不休息),免費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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