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性別歧視與性騷擾防治案件申訴處理要點
一、依據性騷擾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準則、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性別工作平等法、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等規定,訂定本要點。
二、本校之性別歧視與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戒之處理,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要點行之。
三、本校教職員工發生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二條及性騷擾防治法第二條之性別歧視與性騷擾事件者,適用本要點。但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處理者,不適用本要點之規定。
二、本校之性別歧視與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戒之處理,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要點行之。
三、本校教職員工發生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二條及性騷擾防治法第二條之性別歧視與性騷擾事件者,適用本要點。但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處理者,不適用本要點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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