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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督導員-學校心理師督導」甄選簡章

說明: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6年8月2日新北教特字第1061507567號函辦理。
二、 旨案報名事項說明如下:
(一) 報名資訊:
1、 時間:106年8月14日(星期一)前以限時掛號寄出(郵戳為憑),並於信封註明「新北市106年度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督導員甄選(學校心理師督導)」。
2、 寄送地點: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1樓。
(二) 報名資格: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並領有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書,且具有碩士學位及相關專業資格,並從事國中小學校心理師實務工作二年以上。
三、 甄試方式:本甄試案採計畫書及口試辦理,其甄試相關未竟事宜,請參酌「106年度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督導員-學校心理師督導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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