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辦理「106年度臺灣女孩日--『活力臺灣女孩,熱情迎向未來』四格漫畫比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6月20日臺教學(三)字第1060086323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係教育部辦理行政院「提升女孩權益行動方案」之工作計畫,辦理目的係響應聯合國自2011年指定10月11日為「國際女童日」及我國102年7月指定10月11日為「臺灣女孩日」,於106年度藉由四格漫畫比賽活動,請學校教師透過教學過程中,對學生宣導及解說該節日之意義與精神,並鼓勵學生透過四格漫畫表現國際女孩日之核心觀念(充權女孩、培力女孩、投資女孩、平權女孩),促進女孩之健康成長,保障女孩權益,以性別平等之觀念,讓我國女孩能獲致更為平等發展、發揮潛能之成長環境。
三、本項活動參加資格為報名時就讀各級公私立學校之在學學生皆可參加,每人參賽件數以1件為限,截止收件時間為106年8月31日(星期四),以郵戳為憑。作品請以掛號郵寄或請以專人送件至10367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336號(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教務處),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教育部106年度臺灣女孩日四格漫畫比賽」之字樣。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6月20日臺教學(三)字第1060086323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係教育部辦理行政院「提升女孩權益行動方案」之工作計畫,辦理目的係響應聯合國自2011年指定10月11日為「國際女童日」及我國102年7月指定10月11日為「臺灣女孩日」,於106年度藉由四格漫畫比賽活動,請學校教師透過教學過程中,對學生宣導及解說該節日之意義與精神,並鼓勵學生透過四格漫畫表現國際女孩日之核心觀念(充權女孩、培力女孩、投資女孩、平權女孩),促進女孩之健康成長,保障女孩權益,以性別平等之觀念,讓我國女孩能獲致更為平等發展、發揮潛能之成長環境。
三、本項活動參加資格為報名時就讀各級公私立學校之在學學生皆可參加,每人參賽件數以1件為限,截止收件時間為106年8月31日(星期四),以郵戳為憑。作品請以掛號郵寄或請以專人送件至10367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336號(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教務處),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教育部106年度臺灣女孩日四格漫畫比賽」之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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