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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和諧孝悌文教基金會「第29屆孝悌楷模及第17屆金婚孝悌楷模選拔表揚辦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6月6日臺教社(三)字第1060080845號函辦理。
二、檢送旨揭選拔表揚辦法(含推薦表)1份,受理推薦專線02-27368446,收件地址:臺北市安和路2段227巷10號財團法人和諧孝悌文教基金會辦事處,網站:http://www.fpfoundation.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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