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06年度南投縣推動兒童保護、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工作有功人士及團體遴選暨表揚實施計畫」及推(自)薦表各1份,請於106年5月31日前踴躍薦送名單評選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6年3月9日府社工婦幼字第1060049233號函辦理。
二、為表彰各界熱心公益人士、團體及防治網絡相關人員對於推動兒童保護、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工作之貢獻,鼓勵社會大眾參與協助之認同感與榮譽感,特辦理本計畫。
三、本計畫表揚對象分為「社會人士、機構、團體、事業單位組」、「村里辦公處、社區發展協會、社區治安守望相助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組」及「防治網絡人員組」,各機關、個人、團體、機構、單位推(自)薦名額以1名為限。
四、本計畫及推(自)薦表公布於本府社會及勞動處網站,請逕上網下載(http://www.nantou.gov.tw/社會及勞動處),填竣後請用印並寄回本府社會及勞動處(540南投市中興路660號),薦送截止日期為106年5月31日,以機關發文日期或郵戳為憑。
一、依據本府106年3月9日府社工婦幼字第1060049233號函辦理。
二、為表彰各界熱心公益人士、團體及防治網絡相關人員對於推動兒童保護、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工作之貢獻,鼓勵社會大眾參與協助之認同感與榮譽感,特辦理本計畫。
三、本計畫表揚對象分為「社會人士、機構、團體、事業單位組」、「村里辦公處、社區發展協會、社區治安守望相助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組」及「防治網絡人員組」,各機關、個人、團體、機構、單位推(自)薦名額以1名為限。
四、本計畫及推(自)薦表公布於本府社會及勞動處網站,請逕上網下載(http://www.nantou.gov.tw/社會及勞動處),填竣後請用印並寄回本府社會及勞動處(540南投市中興路660號),薦送截止日期為106年5月31日,以機關發文日期或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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