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全國慈孝家庭楷模選拔及表揚活動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1月20日臺教社(二)字第1060006584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將每年5月訂為「慈孝家庭月」,強調良好之親子關係需要靠彼此正向互動,以親子雙向尊重與關懷為核心,期望喚起國人表現慈愛、重視行孝美德,倡導「父母慈、子女孝」符合現代社會生活之慈孝思維。
三、有關旨揭表揚計畫係以國中小及高中職為宣導對象,鼓勵學生參與。選拔方式分推薦、初審及決審3階段辦理,各校請於106年3月10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將推薦資料函送本縣家庭教育中心(南投市中興路669號1樓)辦理初審(請參閱計畫所列推薦方式及程序,每校擇優推薦1名)。
四、相關活動訊息請至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或教育部家庭教育網(https://moe.familyedu.moe.gov.tw)下載。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1月20日臺教社(二)字第1060006584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將每年5月訂為「慈孝家庭月」,強調良好之親子關係需要靠彼此正向互動,以親子雙向尊重與關懷為核心,期望喚起國人表現慈愛、重視行孝美德,倡導「父母慈、子女孝」符合現代社會生活之慈孝思維。
三、有關旨揭表揚計畫係以國中小及高中職為宣導對象,鼓勵學生參與。選拔方式分推薦、初審及決審3階段辦理,各校請於106年3月10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將推薦資料函送本縣家庭教育中心(南投市中興路669號1樓)辦理初審(請參閱計畫所列推薦方式及程序,每校擇優推薦1名)。
四、相關活動訊息請至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或教育部家庭教育網(https://moe.familyedu.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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