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13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閩南語輔導認證研習實施計畫(第5梯次)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9月1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25321號函辦理。
二、 為協助貴校完備閩南語文師資及課程與教學資源,及協助轄屬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提升閩南語文應用之能力,並通過閩南語文中高級以上認證考試,以深化本土語文課程與教學之核心能力,落實本土語言文化發展,爰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 本計畫以滿足國民中小學各校閩南語文師資需求為優先,請掌握轄屬各校現有教師人數及其授課情形,倘仍有閩南語師資需求之學校,請列為重點支援目標,並依該等學校之規模,確實薦派1至3人參與研習課程及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
四、 為鼓勵轄屬教師參與旨揭研習課程,以及參與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貴屬各公立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含長期代課及各梯次薦派教師),於112學年度完成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繳交且無缺考情形者,均得申請報名費補助,請提醒所屬教師留意認證考試報名時間。
五、 旨揭計畫摘要如下:
(一) 薦派教師:
1、 針對112學年度仍有閩南語師資需求之公立國民中小學,薦派1-3人,並請學校通知薦派教師於112年10月311日(星期二)前逕至南投縣薦派報名表單填寫資料,薦派人員無須線上報名,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gpojgRqSHqgUhuJC8。
2、 薦派教師於參與課程期間,由其任職學校核予公假,並協助安排課務及行政職代所需人員;研習課程結束後,薦派人員出勤紀錄由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彙整後函送其轄屬任職單位之教育主管機關。
(二) 自行報名:
1、 薦派作業完成後,倘有名額將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開放予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具閩南語基礎能力及教學意願之現職教師(含長期代理教師)自行報名,並依報名順序及核定結果依序錄取。
2、 報名期限自112年12月1日(星期五)起至112年12月5日(星期二)止,請教師擇任職學校所在區域之場次,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依限完成線上報名。
(三) 研習課程:計6日、48小時,含研習課程及模擬測驗。
1、 北部場及東部場:自113年1月3日起至2月20日止。
2、 中部場及南部場:自113年1月4日起至2月20日止。
3、 本梯次預訂於113年2月20日增加考前加強模擬測驗課程,由研習人員自行參與,惟未計入研習時數,課程辦理日期倘有異動另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
(四) 研習人員於完成48小時研習課程後,由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台灣語文學系核發研習證明。
六、 研習課程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台灣語文學系賴小姐詢問:電話04-22183958;電子信箱:s9001852000@mail.ntcu.edu.tw。
七、 檢附實施計畫一份參考。
職稱發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