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一貫道慈善功德會獎助學金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12年2月15日府教學字第1120041182號函辦理。
二、申請須知:
(一)家境清寒亦好學者(品格良好、學業總平均甲等以上)。
(二)每校壹名,請貴校自行審理該生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三)學童清寒獎助學金,新臺幣3,000元整。
(四)各校將審理合格之申請者相關資料(如:111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申請單、收據等)掛號寄至該會(高雄市前鎮區景德路2號,郵遞區號:80656)。
(五)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2年3月15日止。
(六)本案若有疑問,請致電洽該會人員。專線:(07)338-1229,傳真:(07)333-2184。
(七)申請單如附件。
職稱發佈人: 獎助學金 吳瑞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