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12年1月30日府教學字第1120025070號函辦理。
二、申請方式:各校承辦人員請詳實填寫申請計畫,經學校審核後提出申請(學校審核需蓋章),應附資料排序:專案補助申請書、計畫書及個人資料告知義務履行說明書。
三、申請對象:臺中市、南投縣市、彰化縣市之國中、國小
四、申請金額:每校新臺幣2萬元。
五、申請期限:自112年2月12日起至112年3月13日止(郵戳為憑)郵寄至該會(41260台中市大里區夏元路6-6號)。
六、成果報告:將經費使用、執行內容、成果分享、展望未來等相關資料,以紙本或光碟片於113年6月30日前逕寄至該會。
七、本案連絡人:陳郁婷小姐、陳姿羽小姐(04-2406-0306)。
八、檢附旨案申請相關表件。